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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3歲寶寶的樂感如何判斷

0-3歲寶寶的樂感如何判斷


  1歲前

  孩子長到12個月時,開始喜歡聽人們發出的聲音。在8~9個月的時候,就能跟著音樂節拍舞動胳膊。過瞭12個月,就可以隨著音樂節湊咿咿呀呀發出聲音。

  滿1歲

  可以理解簡單的話語並能夠哼哼著說出沒有意義的音節,也可以不太熟練地跟著音樂節奏做出跺腳等身體動作。

  滿2歲

  能夠從鼻子中哼哼著發出聲音,可隨著節拍學跳舞。從這一時期開始對音樂產生興趣,能夠感覺出音樂結束時的旋律,可以隨著音樂唱歌,一直唱到音樂結束。

  滿3歲

  可以唱簡單的歌,並能隨之做出身體動作。通過身體動作,孩子可以對大小快慢等音樂方面的概念有初步的認識和瞭解,還可以演奏能發出輕快節奏的樂器。

責任編輯:陳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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